新竹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2016年6月24日通過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案,自2016年7月1日起適用
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,新竹縣2016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6月24日開會審議通過調整房屋標準價格案,並經新竹縣縣政府於6月29日完成公告,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,本次重行評定計有「新竹縣房屋標準單價表」、「新竹縣房屋地段等級標準表」、「新竹縣特殊構造物房屋現值評價方式」及「新竹縣房屋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」等4項。稅捐稽徵局表示,本次調整地段率估計約有14萬戶房屋受到影響,將增加2017年房屋稅稅收約1.3億元。
該局特別說明,新竹縣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1984年起沿用至今,已30餘年未調整,嚴重悖離市場行情,無法覈實核定房屋現值,成為助長炒房的原因之一。屢經監察院、審計機關糾正,並建議適當調整房屋標準單價,財政部財政健全方案也一再要求各縣市政府最遲於2019年前,須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為房屋合理造價的40%至50%,並將辦理成效納入地方補助款評比項目。
為落實居住正義並配合中央政策,讓房屋稅課徵更合理、公平。本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調高房屋標準單價,自2016年7月1日以後新、增、改建完成的房屋(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作為認定基準),將適用調高後的標準單價核計房屋課稅現值。惟考量一次調足對2016年7月1日以後新建完成之房屋衝擊過大,故採漸進方式分3年調整,以現行新竹縣房屋標準單價表為基準,第1年(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)調漲增加0.5倍、第2年(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)調漲增加1倍、第3年(2018年7月1日以後)調漲增加1.5倍,相較其他縣市採一次到位的調漲方式,更能降低對民眾租稅負擔之衝擊,估計每年受影響之新建房屋約6,300戶,舊屋完全不受影響。
另外,為合理反映新竹縣各鄉鎮市之地段繁榮程度已有相當的變化、部分街道名稱已變更、商業繁榮、交通便捷及房屋買賣價格等多種因素,從全縣整體衡平性角度之考量,逐一檢討做合宜性調整,以契合社會大眾對租稅公平環境之期待,檢討並修正本縣房屋地段等級標準表計調升142條、調降12條、刪除10條及新增97條地段率。
房屋地段等級標準表調整後,新、舊房屋全部適用修正後之地段率,以避免同一棟房屋、同一路段新建及舊有房屋適用不同地段率,造成租稅不公平。另外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免稅房屋,調升地段率後現值達10萬元以上者仍適用免稅規定,不會受到影響。本次調整地段率估計約有14萬戶房屋受到影響,將增加2017年房屋稅稅收約1.3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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